大氣污染是指大氣中一些物質的含量達到有害的程度以至破壞生態系統和人類正常生存和發展的條件,對人或物造成危害的現象。大氣污染物的種類很多,目前我國的大氣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粉)塵,它們也是形成 pm2.5 的最重要組成部分。中國是一個能源結構以煤炭為主的發展中大國,隨著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煤炭消費量逐年提升。根據公布的各年環境統計年報,工業源是大氣污染最主要的來源,且相對于生活源、機動車等其他污染來源,工業源相對集中,受政策驅動效果更為明顯。此外,工業源綜合整治社會效益顯著,因而是我國大氣污染治理的關鍵環節。具體行業看,電力、熱力生產供應、金屬礦物制品是工業源的“三巨頭”,其中,電力行業是最為嚴重的領域,對電力行業的氣體排放物進行凈化、處理是解決國內大氣問題的重中之重。
我國的大氣污染防治起步于上世紀 70 年代,治理路線經歷了“控制酸雨”—“大氣十條”—“藍天保衛戰”的發展,治理措施從火電脫硫到火電脫硝除塵、再到其他行業減排、直至當前的非電提標改造,污染物防治也從單一的二氧化硫擴展到五大空氣污染物全面控制,治理手段豐富,技術先進,范圍全面,我國大氣污染防治四十年間實現了快速發展。
(1)大氣污染治理行業取得顯著成效
自 2013 年 6 月“大氣十條”發布起,經過多年的努力,全國整體空氣質量大幅改善,產業、能源和交通結構調整取得重大突破。根據生態環境部《2018 中國生態環境狀況公報》數據,2018 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 pm10 平均濃度比 2013 年下降 24.6%;京津冀、長三角等重點區域 pm2.5 平均濃度比 2013 年分別下降 43.4%、34.3%;北京市 pm2.5 平均濃度從 2013 年的 89.5mg/m3 降至 51mg/m3。
此外,國內的煙氣治理領域的電除塵、袋式除塵、脫硫、低氮燃燒、脫硝等技術裝備和工程建設能力得到快速提升,與之配套的除塵濾料、脫硝催化劑等領域也逐步完善。
(2)電力行業大氣污染治理成果顯著
2011 年《火電廠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出臺提高了電力行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及煙塵的排放標準,打開了大氣污染治理的市場需求。2014 年,國家發改委提出“超低排放”,規定電廠的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不高于 10mg/m3、35mg/m3、50mg/m3。國家一系列提標政策的出臺使得行業標準與國際接軌,在制度上規范了行業,同時也給火電領域大氣污染治理帶來新的增長機遇,給行業龍頭帶來了政策紅利。“十二五”期間,電力行業減排目標超額完成,火電行業末端治理設施基本普及,煤電機組脫硫設施、脫硝設施安裝率已達到較高水準,市場空間已打開,火電進入全面實施超低排放改造階段。“十三五”期間,改造目標也已超預期。2019 年政府工作報告指出,要加快火電、鋼鐵行業超低排放改造,實施重污染行業達標排放改造。
(3)煙氣脫硫、脫硝行業概況
我國是世界上最大的煤炭生產國和消費國。作為用煤大戶,火電行業伴隨著污染物減排技術的發展、環保裝備的推廣應用,以及超低排放的全面實施,已由大氣污染控制的重點行業,轉變為大氣污染防治的典范行業。根據生態環境部公開數據,截至 2019年末,我國 86%以上煤電機組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煙氣 pm、so2、nox 排放量已大幅下降。2018 年 9 月,國家能源局和生態環境部聯合下發《關于印發 2018 年各?。▍^、市)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目標任務的通知》,要求繼續加大力度推進煤電超低排放和節能改造工作。火電領域脫硫、脫硝行業與技術的發展,為我國大氣污染治理做出了巨大貢獻,并且對實現我國煤炭清潔利用、保障能源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
近年來,非電行業脫硫、脫硝市場發展迅速。2017 年及 2018 年,我國逐步提高了鋼鐵燒結、球團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增加了特別排放限值。鋼鐵行業迎來了嚴控煙氣治理標準,該領域內的脫硫、脫硝市場走上了快車道。此外,根據國務院 2018 年7 月印發《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及化工等行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和揮發性有機物亦需要實施特別排放限值改造。隨著環保督查力度持續加大,非電行業也開啟了環保整改模式,諸多企業隨即加裝或改進了其脫硫、脫硝裝置。
(4)vocs 治理行業概況
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形成臭氧和 pm2.5 細顆粒物污染的重要前體物,數據顯示中國 vocs 排放量超過了 2,000 萬噸/年,且在逐年增長以往大氣污染治理主要任務為除塵、脫硫、脫硝,vocs 排放未得到重視。2017 年 9 月原環保部和發改委等六部門聯合下發《“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推進 vocs 與 nox 協同減排,建立 vocs 污染防治長效機制,并明確要求到 2020 年全國重點地區、重點行業 vocs 的排放總量比 2015 年下降 10%以上。此后,不少省市出臺了相應的“揮發性有機物深化治理與減排工作方案”和 vocs排放地方標準,vocs 凈化市場潛力巨大。
(5)船舶脫硫行業概況
國際海事部門調查數據表明,全球 65%-70%的懸浮顆粒物(pm2.5)和硫氧化物來自于船舶。為此,國際海事組織(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 imo)于 2005 年明確提出需對航行的所有海船(不包括軍用船舶)的船用燃油硫含量進行監控。
2015年 1 月 1 日,對全球四個硫排放控制區(seca)的船舶廢氣中的 sox 排放含量的限制生效,規定船舶燃油的含硫量不能超過 0.1%。
2016 年,《國際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約》(marpol 公約)附則 vi 通過了 2020 年 1 月 1 號開始在全球海域實行船舶燃油硫含量不超過 0.5%的決議。
2017 年,imo 再次確認 2020 年 1 月 1 日全球海域 0.5%m/m 燃油硫含量標準實施日期不變,控制排放區仍然執行 0.1%m/m 的燃油硫含量標準。
根據marpol 公約對于硫排放上限的決定,經過官方正式的燃料可用性評估,imo 為船東提供了三種措施應對硫排放限制:
1、船舶進入排放控制區內與排放控制區外應分別更換成燃油含量 0.1%-0.5%m/m 的低硫油;
2、使用清潔能源 lng 作為替代燃料;
3、加裝船舶廢氣脫硫裝置。在不改造系統的情況下,加裝對尾氣排放控制的脫硫設備簡單可行,經濟效益顯著。通過加裝船舶廢氣脫硫裝置,船東無需對發動機及供油系統進行改造,可以繼續使用與主機性能匹配的廉價高硫油,可避免由于更換低硫油帶來的各種船舶運行風險,亦可避免使用清潔能源 lng 作為燃料所要負擔的巨額改造成本。
2019 年以來,隨著 2020 年全球海域 0.5%m/m 燃油含量標準即將生效,船舶脫硫改造市場旺盛。
根據德國-挪威船級社 dnv-gl 的統計數據,截至 2020 年 12 月末,全球大約有 4,572 艘船舶有脫硫洗滌塔裝備運營或訂購的記錄。其中大多數洗滌塔為開環式,為 3,710 艘,其次為混合式系統(766 艘)和閉環式洗滌塔(694 個)。在新造船安裝的裝置為 1,308 艘,而營運船舶加裝的則為 3,264 艘。據咨詢公司 cru 的數據預測,至 2020 年底,將有 10%-15%的遠洋運輸船安裝脫硫塔,而至 2025 年這一數字預計將增長到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