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在聯合印發《關于做好“十四五”園區循環化改造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中強調:推動節能降碳;推進資源高效利用、綜合利用,推動產業廢棄物回收及資源化利用;加強污染集中治理,加強廢水、廢氣、廢渣等污染物集中治理設施建設及升級改造,實行污染治理的專業化、集中化和產業化。
vocs廢氣集中治理及資源化是實現co2減排的重要手段和切入點,應作為實現2030年碳達峰目標的重要途徑之一予以積極嘗試和推廣。
vocs作為一類具有較高利用價值的化工產品,其生產過程消耗大量不可再生的石油、煤炭和天然氣。此外,目前vocs廢氣治理常用的焚燒熱氧化技術在耗用能源的同時產生大量的co2。依據《二氧化碳核算和報告要求 其他行業》(db11/t 1787-2020)估算,每焚燒氧化一噸vocs產生33.5噸二氧化碳。
隨著綠色發展理念的進一步提升,推進vocs產品再生及循環利用,不僅可以有效減少資源消耗和環境污染,也將減少甚至消解vocs焚燒熱氧化過程中co2的產生。
化工行業作為僅次于電力和鋼鐵的高碳排放行業,化工企業生產及“三廢”排放治理所伴生的co2也愈來愈受到碳排放限額制約。企業一旦出現co2超額排放,只能通過碳交易市場采購其它企業經碳減排后低于配額部分的余量進行總額抵消。因此,加強vocs廢氣的集中處理及資源化利用,不僅有助于企業通過vocs產品回用和出售碳抵消權益獲取較大的經濟效益,也將為企業和園區贏得更加充裕的發展空間。
對于排放vocs成分及濃度不規律的中小企業來說,由于受技術水平及經濟能力制約,往往不能對其排放的vocs廢氣進行有效治理并進行資源化、低碳化利用。針對這一問題,本課題著重研究如何將化工園區或工業聚集區企業排放的vocs廢氣進行集中處理,探討解決上述問題行之有效的實施途徑。
vocs廢氣集中治理,不僅有助于治理過程的集約化、資源化和低碳化,也有助于降低治理成本,實現規模效益。該模式在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中,肩負著重大的責任和義務,也存在著巨大的發展空間和市場機遇。
加強vocs集中治理及資源化應用,讓低碳模式應用走到前臺,推動我國碳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創新商業模式,做大做強,在碳中和道路上行久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