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環保展上,環境治理的多項關鍵議題得到了全面探討和強調。首先,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的質量控制成為焦點。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在建設用地再開發利用前進行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是確保污染地塊安全利用的重要制度。然而,目前仍存在不少質量問題,甚至個別地方弄虛作假,暴露出監管過程中的短板和隱患。與此同時,上海市嘉定區發布了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全區將形成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和污染治理的協同增效。生態環境部也宣布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已完成階段性目標,通過完善制度體系、強化指導調度和狠抓案例實踐,逐步實現法治化、規范化和科學化。通過這些舉措,環境治理的整體質量和效益將得到全面提升,確保生態安全與可持續發展。
據上海環保展,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確定建設用地再開發利用前實施的一項重要制度,是確保污染地塊安全利用、讓群眾住得安心的一項重要保障。但是在建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以下簡稱場調)和評審方面還存在不少質量問題,甚至個別地方在土壤污染調查工作中弄虛作假,評審工作流于形式,相關地塊環境風險問題突出。這些問題暴露出在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監管過程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存在風險隱患。
方案明確,到2025年,全區減污降碳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協同增效原則在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等生態環境重點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
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政府日前發布《上海市嘉定區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到2025年,全區減污降碳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協同增效原則在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污染治理、生態保護、應對氣候變化等生態環境重點工作中得到全面貫徹;推動一批典型協同控制試點示范項目落地應用;減污降碳協同度有效提升。
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是中央一項重要的改革舉措,目前已經走過了八年的歷程,應該說階段性目標已經順利完成了。這個目標用我們改革方案當時設定的六個詞形容,基本上已經達到了,即責任明確、途徑順暢、技術規范、保障有力、賠償到位、修復有效。1月30日,生態環境部召開11月例行新聞發布會,法規與標準司司長趙柯介紹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典型案例,并表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是中央一項重要的改革舉措,目前階段性目標已經順利完成。生態環境部主要開展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加強頂層設計,完善制度體系;二是強化指導調度,推動工作深入;三是狠抓案例實踐,推動數量、質量的提升。下一步將全面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管理規定》,推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逐步實現法治化、規范化、科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