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生活垃圾分類和制止餐飲浪費行為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發揮價格機制激勵約束作用,促進廚余垃圾源頭減量,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住房城鄉建設部聯合印發《關于推進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計量收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地方推進非居民廚余垃圾處理計量收費工作。
廚余垃圾無序收運處理易影響市容、污染水質、傳播疾病,還造成食品安全隱患,危害人體健康。全面建立健全廚余垃圾收運處理體系及收費機制,有利于引導廚余垃圾源頭減量,制止餐飲浪費,促進糧食節約,也有利于保護環境,實現廚余垃圾應收盡收、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推動形成綠色發展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
為此,《指導意見》提出:
一是推行計量收費,逐步建立超定額累進加價機制。明確對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等公共機構和賓館、飯店等相關企業在食品加工、飲食服務、單位供餐等活動中產生的廚余垃圾(即非居民廚余垃圾),按照“產生者付費”原則,建立健全計量收費機制。鼓勵各地區建立非居民廚余垃圾超定額累進加價機制,合理確定定額和分檔,拉大價格級差,體現有獎有罰,充分發揮價格機制激勵約束作用,促進垃圾源頭減量。
二是完善配套政策。加快理順非居民廚余垃圾收集、運輸、處置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逐步實現運營主體企業化和運營機制市場化。建立健全提高收運單位服務質量的激勵機制,通過合同管理、引入競爭等方式,倒逼垃圾收運服務單位提高服務質量。完善非居民廚余垃圾排放登記管理制度,建立垃圾排放臺賬,實行收集、運輸、處置聯單制度,逐步實現電子聯單信息化管理。
三是強化組織實施。要求廚余垃圾收運監管體系基本完善的地區,盡快實現非居民廚余垃圾計量收費,逐步建立超定額累進加價機制,其他城市要盡快實現廚余垃圾收運監管全覆蓋,在此基礎上逐步推進非居民廚余垃圾收費機制改革。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對拒繳欠繳垃圾處理費的非居民單位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嚴肅查處非法傾倒、運輸和消納,以及不落實排放登記制度、計量不規范等各類違法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