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堅持把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重要民生工程和重點工作抓手,全力推進整改工作。
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根據中央第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進駐上海現場督察情況和反饋意見,制訂《上海市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以下簡稱《整改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聽取匯報,并就做好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全市上下狠抓整改落實,成效明顯。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扛起督察整改政治責任
市委、市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重要理念,堅持把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作為重大政治任務、重要民生工程和重點工作抓手,全力推進整改工作。有序推進24項整改任務落實,其中13項已完成整改。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2020年全市pm2.5年均濃度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6%;主要河流斷面水環境功能區達標率為95.0%,同比上升7.7%,無劣ⅴ類斷面。綠色轉型發展加快推進,2020年全市生產總值同比增長1.7%,單位生產總值碳排放總量同比下降約6.9%,發展質量和效益持續提升。2020年全市生態環境信訪投訴同比下降30%以上,公眾對生態環境滿意度大幅提升。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市委主要領導任組長、市政府主要領導任常務副組長的市生態文明建設領導小組,承擔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領導小組職能。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多次就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和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突出問題整改深入一線調研,指導推動污染防治攻堅和綠色轉型發展。
(二)狠抓責任落實。逐一細化責任分工、整改目標和完成時限,落實閉環管理,強化督導督辦。2020年以來,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的全部整改任務開展現場核查,對發現問題立行立改。成立崇明區生態環境局長興分局,駐地盯辦、幫扶指導,推進振華重工長興基地整改工作。每月梳理環境信訪投訴問題,抽取10%以上突出問題進行重點督辦。
(三)依法依規整改。突出科學治污、精準治污、依法治污,堅決做到整改程序合規、處理合法。完成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移交問題問責工作。按照要求公開督察組向上海市反饋督察情況和《整改方案》。
二、扎實開展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推動生態環境保護取得實效
(一)提高站位,堅決扛起生態環境保護政治責任。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修訂《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啟動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印發《上海市各區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實施方案》《關于加快構建現代環境治理體系的實施意見》《上海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規定》。在2019年實現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全覆蓋基礎上,2020、2021年開展市級督察“回頭看”。
(二)聚焦重點,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大氣方面,啟動新一輪工業企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整治,完成企業治理811家;全面完成中小燃油(氣)鍋爐提標改造和工業爐窯治理;累計淘汰拆解國三柴油貨車7.8萬輛,完成6.3萬輛重型柴油車遠程在線監控聯網;加強對船舶油品質量的監管執法,硫含量10ppm及以下的燃油占比從2017年的8.4%提升至現在的96.46%。水方面,“十三五”期間累計完成2.1萬余處雨污混接改造、1700多個直排污染源截污納管、64座雨水泵站截流改造,城鎮污水處理廠規模達840萬立方米/日,城鎮污水處理率達到97%左右,全市域河湖基本消除劣v類水體。土壤方面,印發《關于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動解決突出土壤污染問題的實施方案》,完成全市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完成南大、桃浦等重點區域土壤修復試點;印發《關于規范中小河道整治疏浚底泥消納處置的指導意見》,未發現疏浚底泥超標還田、還林情況。固廢方面,垃圾分類實效顯著提升,“兩網融合”回收體系基本完善,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總能力達到4.2萬噸/日,危險廢物焚燒規模達到36.52萬噸/年,建筑垃圾資源化處理能力達到450萬噸/年;完善醫療廢物、實驗室廢物收運處置系統,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醫療廢物做到“日產日清”。重點區域和專項整治方面,完成第二輪金山地區環境綜合整治;開展振華重工長興基地環境綜合治理;完成寶鋼160萬噸固體廢物清挖回填,已復綠;持續開展全市碼頭環保設施和環保手續專項整治工作;開展環保違法違規建設項目查漏補缺排查和分類整治、水源保護區風險企業專項執法、危險廢物專項整治。
(三)源頭防控,全面推動高質量發展。實施空間分類管控,印發《關于本市“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的實施意見》。完成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并上報,全面完成121個長江干流岸線利用項目清理整治工作。堅持以畝產、效益、能耗、環境論英雄,加快桃浦、南大、吳涇、吳淞等重點地區產業轉型升級,實施市級產業結構調整項目820項、重點區域(專項)8個。優化調整能源結構,全市煤炭消費總量占一次能源比重降至31%左右,非化石能源占比增至17.6%,風電、光伏、生物質發電裝機總量達260萬千瓦。
(四)以人為本,切實解決群眾身邊突出環境問題。督察組進駐期間交辦的2481件信訪件中,已辦結2015件,階段性辦結430件,36件正在有序推進辦理。對已辦結的交辦件,開展現場核查,對個別整改不徹底的實施督辦。市、區兩級聯合開展道路交通噪聲專項治理行動,逐步解決交通噪聲污染問題。通過衛星遙感、日常巡查等手段,完成20處非正規垃圾堆點整治。
(五)改革創新,持續提升環境治理能力和水平。創新環保執法方式,全面推行“非現場監管”,探索包容審慎監管,印發《生態環境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清單》。擴大環評豁免、告知承諾、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實施范圍,在全國率先探索環評審批與排污許可“兩證合一”。制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調查、磋商、修復評估和信息公開等規范性文件。探索開展走航監測和無人機監測,持續完善重點產業園區空氣特征污染物監測體系。制定全國首個《第三方環保服務規范》,組織開展第三方環保服務試點示范。出臺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重點跨界水體聯保專項方案,落實長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區第二階段控制措施,完成秋冬季大氣和夏季臭氧污染綜合治理攻堅。編制《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規劃》,率先推進實施生態環境標準、監測和執法“三統一”制度。
下一步,上海市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一是堅持更高站位、更強擔當、更實舉措,確保完成整改任務。二是全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統籌推進應對氣候變化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三是持續完善長效機制,進一步夯實各級黨委和政府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持續開展市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四是進一步動員全社會力量強化生態環境治理工作,開展“永不停歇的環保大督察”,打造“永不落幕的環保大整改”。
特此報告。
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9日
來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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