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態環境部修訂發布了多項環境保護設施驗收技術規范,對多個行業的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工作明確了技術要求,規范了驗收監測內容和技術方法。
其中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幾點:
1.取消了驗收監測期間工況應達75%以上(含75%)的要求,明確了驗收監測應在確保主體工程工況穩定、環境保護設施運行正常的情況下進行,如實記錄監測時的實際工況即可;
2.簡化了污染治理設施進口監測內容,僅規定排放標準和環評審批決定中對去除效率有明確要求的才開展進口監測;
3.降低了監測頻次,只需按照相關監測標準規范取得有效監測數據即可,也可應用符合要求的已有監測數據;
4.補充了驗收監測數據處理的注意事項。在實際工作中,很多企業管理人員對環保驗收資料清單、驗收檔案清單的具體內容不是很清楚,今天給大家分享一下相關資料,以供參考。
01、環保驗收資料清單
02、環保驗收檔案清單
建設單位完成項目驗收工作后,應建立項目驗收檔案、存檔備查。
驗收檔案應包括但不限于:
(1)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決定。
(2)設計資料環境保護部分或環境保護設計方案、施工合同(環境保護部分)。
(3)環境監理報告或施工監理報告(環境保護部分)(若有)。
(4)工程竣資料(環境保護部分)。
(5)驗收報告(含驗收監測報告、驗收意見和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信息公開記錄證明(需要保密的除外)。
(6)驗收監測數據報告及相關原始記錄等;自行開展監測的,應留存相關的采樣、 分析原始記錄、報告審核記錄等;委托其他有能力的監測機構開展監測的,還應留存委托合同、責任約定等關鍵材料。
(7)建設單位成立驗收工作組協助開展的,可留存驗收工作組單位及成員名單、技術專家專長介紹等材料。
03、環保驗收自查內容
(1)環保手續履行情況
主要包括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初步設計(環保篇)等文件,國家與地方生態環境部門對項目的督查、整改要求的落實情況,建設過程中的重大變動及相應手續履行情況,是否按排污許可相關管理規定申領了排污許可證,是否按輻射安全許可管理辦法申領了輻射安全許可證。
(2)項目建成情況
對照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文件,自查項目建設性質、規模、地點,主要生產工藝、產品及產量、原輔材料消耗,項目主體工程、輔助工程、公用工程、儲運工程和依托工程內容及規模等情況。
(3)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①建設過程
施工合同中是否涵蓋環境保護設施的建設內容和要求,是否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進度和資金使用內容,項目實際環保投資總額占項目實際總投資額的百分比。
②污染物治理/處置設施
按照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的順序,逐項自查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的污染物治理/處置設施建成情況,如廢水處理設施類別、規模、工藝及主要技術參數,排放口數量及位置;廢氣處理設施類別、處理能力、工藝及主要技術參數,排氣筒數量、位置及高度;主要噪聲源的防噪降噪設施;輻射防護設施類別及防護能力;固體廢物的儲運場所及處置設施等。
③其他環境保護設施
按照環境風險防范、在線監測和其他設施的順序,逐項自查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中的其他環境保護設施建成情況,如裝置區圍堰、防滲工程、事故池;規范化排污口及監測設施、在線監測裝置;“以新帶老”改造工程、關停或拆除現有工程(舊機組或裝置)、淘汰落后生產裝置;生態恢復工程、綠化工程、邊坡防護工程等。
④整改情況
自查發現未落實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及其審批部門審批決定要求的環境保護設施的,應及時整改。
04、重大變動情況
自查發現項目性質、規模、地點、采用的生產工藝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發生重大變動,且未重新報批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或環境影響報告書(表)未經批準的,建設單位應及時依法依規履行相關手續。
文章來源:環保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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